日前,記者從林芝市2026年第二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林芝市民宿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25年12月2日向全社會公開發布,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二十九條,采用條款形式,聚焦民宿產業發展中的促進、規范、監管與服務核心環節予以規范。其中:第1至3條,開宗明義規定立法目的、民宿定義及規模認定標準等,明確適用范圍與基本原則;第4至6條,健全管理體制與職責分工,構建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領導協調機制,明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承擔民宿發展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職責,規定公安、市場監督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法定職責;第7至15條,系統構建促進與保障機制,提出編制民宿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優化民宿開辦涉及的證照辦理流程,建立民宿等級評定與區域品牌培育推廣機制,強化民宿經營、管理及文化傳承人才隊伍建設,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利用合法住宅發展民宿等;第16至29條,強化經營規范與監督管理,規范民宿建筑結構、消防、治安、食品、衛生、環境保護、服務收費等經營行為,設定明確標準與要求,明確民宿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建立跨部門聯合檢查、信用信息管理、行業自律規范及消費糾紛處理等多元監管機制,依法設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條款。
《條例》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秉承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等法律法規,并學習借鑒其他省市的經驗做法,緊密結合林芝實際制定。《條例》的制定過程歷經了深入調研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和多輪審議修改,確保了條款的科學性、規范性、嚴肅性。
據悉,林芝市旅游資源豐富,近年來民宿產業發展迅猛,成為重要的富民產業。通過制定該《條例》,將文化旅游發展經驗制度化、法治化,有利于適應發展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服務好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破解民宿產業發展瓶頸,切實為林芝市生態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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