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夏克勤2月1日在向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作檢察院工作報告時稱,過去一年,全區檢察機關充分履行反腐敗斗爭檢察職責,依法對各級監委移送審查起訴的158人提起公訴,同比上升61.2%,其中起訴旦巴旺久、和忠華等原地廳級干部12人,檢察環節追贓挽損1438.5萬元。
同日,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次登在向大會作法院工作報告時稱,一年來,全區法院堅持正風肅紀反腐相貫通,會同西藏自治區監委、區檢察院制定《規范職務犯罪案件涉案財物處理工作指引》,審結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30件150人,追究6名原區管干部刑事責任。昌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貪污1200余萬元的某科級干部有期徒刑十四年,對“小官巨貪”絕不姑息。
在此前一天,西藏自治區官方公布的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西藏“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領域腐敗問題時有發生,我們一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我們將堅持‘嚴’的基調,永葆清正廉潔本色。加強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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