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獲悉,西藏第八輪“冬游西藏”最全補助及優惠政策實施時段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5日。獎勵(補助)對象包括自治區內組織招徠接待區外旅游團隊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寺廟景區除外)、旅游運輸企業和執飛進出藏航線的航空公司。
資金來源
自治區級“冬游西藏”活動資金由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統籌自治區旅游發展資金解決。旅游運輸實施企業獎勵補助資金由自治區承擔60%、地(市)承擔40%。自治區承擔的60%由自治區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向自治區財政部門申報;地(市)承擔的40%由地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向本級財政部門申報。
優惠政策
◆旅游景區:除寺廟景區外,全區所有A級景區免門票游覽。
◆星級酒店: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及國際品牌、精品酒店執行淡季價格。
◆旅游運輸業:具有旅游合法資質的運輸企業(含民營)的客運價格按照不高于旺季價格的50%執行旅游淡季價格。
大型車輛(23-29座)價格不超過6元/公里;
中型車輛(8-22座)價格不超過4元/公里;
小型車輛(5-7座)價格不超過3.5元/公里。
◆航空公司:各航空公司執行淡季價格(不得高于當日平臺發布的散客票價格),且與自治區內旅行社簽訂一定限額座位保障(100個或200個座位)的協議。
對航空公司新增自治區內支線航班的,按照《西藏自治區民航運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藏財資〔2023〕43號)享受相關支持。
獎勵(補助)政策
◆對旅行社的獎勵(補助)
包價獎勵:對自治區內旅行社組團累計接待游客達到1000人以上的予以獎勵10萬元,每增加100人(含100人)追加獎勵5萬元,單個旅行社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80萬元。(注:游客統計不包含組團社和地接社導游、司機、陪同人員等。)
包機獎勵:以包機形式組織旅游者進藏旅游的旅行社,每班包機(同一班飛機)超過100人(含100人),獎勵10萬元;每班包機超過200人(含200人),獎勵15萬元。
專列獎勵:以專列形式組織旅游者進藏旅游的旅行社,每趟專列(同一列火車)超過300人(含300人),獎勵20萬元;每趟專列超過400人(含400人),獎勵25萬元。
注:經西藏旅行社協會詳細測算并經成員單位協商一致,為抵制不合理低價和“零負團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執行最低接待標準。國內旅游者最低接待標準為1200元/人(不含大交通費,按平均在藏6天測算,每天不低于200元/人);包價、包機、包列不得在各項獎勵中重復計算。
◆對A級免費開放旅游景區的獎勵(補助)
除布達拉宮景區、羅布林卡景區由自治區負責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市)、縣(區)負責,依據區外散客及旅游團隊參觀登記統計信息及游客信息相關憑證核定。
◆對航空公司的獎勵(補助)
因支持“冬游西藏”,在活動期間各航空公司調整增加總運力(如增加航班、小機型改大機型等),按同期比較后的凈增進藏旅游者200元/人進行補助;凈增進藏旅游者應剔除持西藏自治區居民身份證號碼的旅客。本政策作為一次性政策執行,若政策延續,以后年度再適時予以調整,具體實施細則由民航西藏自治區管理局制定。因春節、藏歷新年及干部職工休假等因素,對航空公司的補貼時間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月15日。
◆對旅游汽車客運企業的獎勵(補助)
對大型車輛每公里補助2元,中型車輛每公里補助1.5元,小型車輛每公里補助1元,其中自治區承擔60%、地(市)承擔40%,按照《關于第六輪“冬游西藏”市場促進獎勵(補助)(旅游客運)優惠政策實施細則》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方案》中旅游者是指持進出藏機票(火車票)的區外游客。本《方案》由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自治區財政廳按照職能分工負責解釋。本《方案》實行動態化管理,將根據本次“冬游西藏”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予以調整完善。西藏第八輪“冬游西藏”最全補助及優惠政策以西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發布的內容為準。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